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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ruit think tanks2025年10月29日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原文和
官方解读详见附录。从指引中,我们总结整理了招标人6大总体任务10个具体招标项目中的任务。
总体任务
1. 更新企业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和相关要求落实
第三条 招标人作为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资金的使用者,对 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负主体责任。
招标人要建立招标投标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 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管理机制,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第四条 招标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 支持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等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要求。
2. 建立登记报告制度
第六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地区、本领域、本 单位有关招标投标事项过问打探、插手干预登记报告
制度,抵制各 类干预招标活动的做法。应当予以登记报告但未予登记报告的,依 据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有关
规定追究责任。
3. 确定不招标的项目类别和标准
第九条 对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范围的采购项目,企业或 者项目单位要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同类项目历史交易
情况、潜在投 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综合考虑招标的成本、效率、效益,科学 确定是否招标。对于招标成本高
或者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项目,原 则上不进行招标。对于不招标的项目,企业或者项目单位可以选择 询比采购、
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企业或者项目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于不招标的项目类别和
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4. 打造专业化招标队伍
第五条 招标人要根据招标工作需要配备专业人才力量,加强专业人员培养、考核、激励、监督,打造专业化招标队伍。
5. 若委托招标,需建立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要 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开展业务权 限、范围和行为规范,并针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明确约定具体 的解约条件和违约责任。 招标人要
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招标 代理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6. 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和合规管理需要,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开展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督促供应商诚信履行合同。 招标人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机制的,应当公布考核评价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
每一个招标项目中的任务
1. 标前要进行市场调研、咨询论证
第十条 对于确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通过市场调 研、咨询论证等方式,明确招标需求,策划招标方案,
确定招标工 作进度安排、标段划分、技术和商务要求、招标绩效评价、内部监 管机制等事项。
2. 招标文件审查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3. 定期发布招标计划
第十六条 招标人要结合项目特点和需求,以月度、季度或者 年度为周期发布招标计划,载明招标项目概况、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 件等信息,供潜在投标人知悉和进行投标准备。因不可预见的紧急 情况实施招标的除外。
4. 异议处理并对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招标人要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处理。招标文件
确存在表述不清、排斥限制竞争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招标人要及时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异议的,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处理异议的事实情况、
法律依据和处理结论进行审核,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 负责核验保函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 投标人以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要对保函(保险)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验。
保函(保险) 真实性有效性不足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或者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该投标。 招标人可以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核验保函(保险)真实性有效性的具体方法。招标人违法限制投标人使用保函(保险),或者
对已经出具真实有效保函(保险)的投标人违法拒收投标文件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有关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规定予以处罚。
6. 负责开标过程并在开标一览表签字
第二十条 开标时,招标人要安排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或者保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
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或者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
主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异议的,招标人要当场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要全程记录
开标过程,并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7. 委派招标人代表做好评标工作并对定标负主体责任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详细规定了评标和定标的相关责任,并确定了招标人对定标负主体责任。
8.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公平性进行全面自查
第二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要在定标环节,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公平性进行全面自查,
并随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提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
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
9. 招标人对合同签订和履约负主体责任
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详细规定了招标人对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的责任。
10. 招标人对招标投标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要加强招标投标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整 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
各种文件资料和信 息数据,包括招标事项核准文件、招标计划公告、招标公告、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评标过程记 录、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审查材料、定标过程记录、中标结果公平 性自查
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合同变更内容、公示、异议 处理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标
投标资料的完整 和安全。招标投标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附录一: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11/t20251111_1401536.html
附录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就《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答记者问
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511/t20251111_1401540.html



